(二)筆試 報考普通中小學教師崗位,筆試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教育綜合知識》主要考查報考人員對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相關知識掌握情況,占30分;《學科專業知識》主要考查報考人員應具備專業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以高中階段專業知識為主),占70分。報考無為職中教師崗位的不參加筆試。 》》筆試精品網絡課程(點擊免費試聽) 考試時間:2012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 報名人員于8月16-17日至縣行政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結束后,按各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最后1名出現同分者,一并進入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