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中學等6所學校擬招聘教職工16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2011年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含2009、2010年已辦理暫緩就業且未就業的畢業生)或在職教師(社會人員)。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其本科學段必須師范類本科畢業。計算年齡的截止時間為報名的第一天。具體招聘條件詳見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招聘按報名、資格審查并確定面試人選、面試、筆試、體檢、考核、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2011年8月6-8日,每名應聘者限報一個招聘職位。
應聘者根據招聘職位要求,攜相關材料到各招聘學校報名,報名時填寫《2011年三水區直屬學校招聘教職工報名表》(見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
本人畢業證、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時各學科成績表、戶口本、職位要求的有關資格證書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張(同版);
(二)資格審查(2011年8月9-11日):招聘單位負責審查報名人員的資格并報送區教育局同意后,上報區編委辦審核。由區教育局統一發放面試準考證。
(三)面試(2011年8月12日):面試以說課(或作課)、答辯等形式進行,校醫職位委托相關機構進行測試,測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及有關技能。面試滿分為100分。每個考官組7名考官,各考官組的主考官由招聘學校領導和區教育局教研室相關科目的教研員組成,招聘學校領導和教研員由區教育局指定,其余面試考官由各招聘單位人員組成,并從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中抽簽確定,抽簽備選考官不少于實際考官人數的2倍。區紀委、區編辦負責抽簽監督工作。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發放面試成績通知單。招聘單位根據個人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職位數與筆試人選數1:6的比例確定參加筆試人選,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分,成績合格的方可參加筆試。如招聘職位數與進入筆試人數比例大于1:1.5,則減少相應招聘職位數直至達到招聘職位數與參加筆試人數比例小于或等于1:1.5。參加筆試人數少于2人的職位,不予開考。面試成績、排名在三水區編辦和教育局網站上公布,公布時間為3天。參加筆試人員由招聘單位負責通知到個人。
(四)筆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由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分學科進行。筆試內容為學科所需具備的知識以及教育教學理論。筆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筆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為100分。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為60分。考生總成績及排名在區編辦和教育局網站上公布。
(五)體檢。體檢對象從總成績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可從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核。體檢結束后,根據考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對其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
(七)公示。經面試、筆試、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在區編辦和教育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對公示后合格的考生報區政府人事主管部門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三、招聘教師實行試用期考核制度
招聘教師均實行試用期考核制度,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四、其他規定
(一)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或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報考。
(二)在招聘考試中作弊的人員或在招聘過程中查實具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取消考試資格。
(三)各招聘單位的招聘工作受區教育系統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監督,監督投訴電話:0757-87735613(區教育局),0757-87727401(區編委辦)。
本方案解釋權歸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1、2011年三水區直屬學校招聘教職工職位表(第三批).xls
2、2011年三水區直學校招聘教職工報名表.xls
3、各學校報名地址及聯系方式一覽表.xls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報名電話:0757-83139657、83139659、18928617543(值班電話)
報名地址:佛山市禪城區綠景一路惠景城惠景二街21號三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