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規范體育健身市場,提高體育從業人員素質,在體育行業推行健身教練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根據《國家體育總局關于開展體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的意見》(體人字[2006]589號文件)和《全民健身條例》的精神,由廣東省體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以下簡稱“職鑒站”)與凡力健身學院聯合舉辦健身教練國家職業資格技能培訓班,以下是招生簡章:
一、適應對象
符合申報初、中級 (健身教練)職業資格鑒定條件的,具有健身教練運動技術基礎,凡從事或準備從事健身教練職業的退役運動員、健身場館工作人員、學校體育專業大學生、教師以及健身愛好者等。
二、報名條件
1、初級健身教練(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零基礎經本職業正規專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
(二)取得高等院校體育專業大專畢業證書。或在校生
(三)連續從事私教工作1年以上,并授課達400小時以上。
2、中級健身教練(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取得健身教練初級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并授課達1500小時以上。
(三)取得高等院校體育專業本科畢業證書或在校生,并有一年健身教練實際工作經驗者。
(四)取得一級(含)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三、培訓時間及地點
培訓時間:2014年9月1日上午9:00開班。
報名地址:(凡力健身學院)廣州市越秀區中山五路219號中旅商業城六樓6B1室。
地鐵:1、2號線公園前站A出口上蓋。
四、培訓方式及內容
(一)培訓方式
培訓采取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國家體育總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和廣東省體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選派培訓師和考評師,并依據《社會體育指導員(健身教練)培訓大綱》進行授課。
(二)培訓內容
1、公共理論部分,按照國家體育總局職鑒指導中心的培訓大綱要求,多方面提高學員的綜合能力。
2、專業技能部分,按照培訓大綱要求并結合健身教練職業等級鑒定標準進行。主要包括:運動解剖學與生物力學、運動生理學與體適能理論、合理營養與體重控制、運動技術計劃理論與實踐、運動損傷的預防和處理、特殊人群的健身運動等六個專業部分。
五、考核鑒定
由國家體育總局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與省職鑒站組織統一鑒定。考試分為理論與技能理論考試各100分,筆試60分為及格;技能考試部分總分100分,抽簽決定考核內容,由鑒定考評員評定,60分為及格。技能考試必須通過體能測試,測試內容詳見:附件1,考試不及格下期可免費再學,參加補考,兩年內補考有效。
六、證書
健身教練已納入國家職業資格鑒定行列健身教練需執國家職業資格證才能上崗,鑒定考試合格者將取得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及國家體育總局人事司統一頒發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是國家體育行業健身教練執業唯一官方認可的權威資格證明,證書可全國通用,長期有效。
七、培訓費用
初級培訓費3140元(含教材、服裝費),鑒定費240元,共計3380元;
中級培訓費3680元(含教材、服裝費),鑒定費300元,共計3980元。
八、報名及要求
(一)
1.填寫《體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申請表》一份。
2.大一寸藍底相片四張與電子版相片(相片和底片要一致)。
3.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4.大專以上學歷(含大專)必須提交畢業證或學生證復印件一份。
5.報中級健身教練必須提供相關證書、證明。
(二)請學員自帶運動服裝。
(三) 培訓基地將對畢業學員推薦到全國各健身會所擔任健身教練。
(四)各區縣(自治縣)體育局可統一組織轄區內健身俱樂部健身教練和有關體育院系學生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