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體檢與考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體檢、考核環節若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我院可從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遞補人員。
(五)擬聘用人員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或反映情況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四、相關事項說明
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浙江體育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五、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杭州蕭山區高教園區浙江體育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郵編:311231)
聯系電話:0571—83871252(王老師);83871573(韓老師)。
電子郵箱:zty_r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