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的女孩早戀,被手執拖把的母親追著跑,女孩跌倒路中,被母親緊緊抓住,兩人在滾滾車流中爭執不止。這一幕昨日上午9時發生在晉江市和平路寶龍酒店門口路段。
目擊:
母女路中拉扯僵持
當時,這名女孩身著短裙,從寶龍酒店附近一小巷沖了出來,一名中年婦女手持一拖把在后面緊追。女孩跑上和平路,欲跑到馬路對面時,被中年婦女追到。中年婦女一手緊緊抓住女孩,一手揮舞手中的拖把,作勢要打。而女孩則跌坐在馬路中,誓死不從,拼命掙扎想要掙脫。兩人在滾滾車流中長時間爭執,險象環生。
一名交警協勤人員與兩名巡邏至此的治安巡邏隊員及正巧經過的記者見狀,上前勸兩人撤離路面。經眾人勸說,女孩在中年婦女的拉扯下,被拉到路旁。
述說:
女兒早戀與人開房
說起緣由,中年婦女號啕大哭起來。她自稱叫何娟,女孩是她女兒,剛滿15歲,叫秀秀(均為化名)。前年,何娟的丈夫因病臥床不起,家庭經濟陷入困難。何娟帶著當時剛小學畢業、年僅13歲的秀秀從江西來到晉江,在同一家企業打工。今年過完年后,秀秀不愿再與母親待在同一家企業,到了另一家企業。
為什么追著女兒打?何娟說:“秀秀今年才15歲,卻整天和男人在賓館開房鬼混。我的天啊!”何娟說,秀秀以到另一家企業打工為借口離開她,其實整天沉迷上網。秀秀不久前在網上認識一男子,兩人很快混在一起,到賓館開房。何娟得悉后,數次苦口婆心勸說,希望秀秀離開那個男人,走回正軌,等長大成人后再找個好對象結婚成家。秀秀聽不進這些話,依然和該男子混在一起。
昨日上午,何娟四處打聽,在晉江某賓館找到秀秀。秀秀從賓館跑出來。心急的何娟順手從賓館拿了一把拖把在后面追,想把秀秀帶回家,從而出現上述一幕。
爭辯:
稱戀愛自由,不服管
“我有戀愛自由。”秀秀多次試圖打斷母親的哭訴,情緒激動地叫喊:“我已經長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我有自己的戀愛自由,你不要管我。”
眾人勸她:“15歲就談戀愛不好。”“你媽媽這樣做也是為了你好。”秀秀回說:“我自己的事不用你們管。”
又僵持了半個多小時,見說不動女兒,無奈的母親打電話叫來親友,將秀秀拉回家。
■編后
早戀有度 更別提“早性”
人到青春期,很容易對異性有好感、好奇,從而萌生出“戀”,這就是早戀。早戀含苞欲放,微妙萬分,因而有些純美。
但早戀不是一般意義的戀愛,更不能“早性”。如果早戀變“早性”,就如把含苞欲放的小花朵摘取,難以見到它綻放時的絕美,給自己留下傷害。要知道,真愛你的人,不會在你還在成長時就輕易地摘取。
而戀愛自由,并不是絕對的自由。未成年前,仍需服從父母的監護。而成年之后,戀愛的自由也仍受公序良俗的規范。別把戀愛自由當作“早性”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