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職業學院學生退學退費問題的通知
市**職業學院發[****年]**號
各分校、工作站、教學班:
為了進一步規范**職業學院學生退學退費行為,遵照省物價局意見,依據**省物價局、
**省財政廳、**省教育委員會聯合下發的**價費調發[****年]**號文件中關于退費的精神,經研究現將我院教育學生退費問題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1、凡**職業學院學生入學后因正當理由不能堅持學習。在一個月以內,兩個月以內,三個月以內要求退學的,分別按扣除學費總額的25%、55%、80%后退還剩余的學費,入學超過三個月的不再退費。
2、基層教學班將**職業學院的學生在我校注冊后,我校按協議須**中心交納注冊建檔費、課程學習費。如果學生在注冊后提出退學退費,基層教學班應從扣除的學費中按上述相應的比例向我校交納注冊建檔費、課程學習費。
3、學生退學退費時間,以本人正式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我校、分校、工作站、教學點日期為準。
4、其他類型的教育收費退費仍按原來的規定執行。
5、本通知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職業學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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