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財經大學2011自考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2011年招生章程
南京財經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專業是為適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對專門人才多樣化的要求,經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批準設置的面向主考學校開考的社會急需的應用型專業,充分體現了我校的學科優勢和學科特色。為做好2010年招生工作,特制訂本簡章。
一、招生報名條件
1.高中起點四年制本科專業:報名條件必須是應往屆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
2.專科起點兩年制本科專業:報名條件必須是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學歷。
注:學生的入學資格由學校協助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和南京市考辦進行審核。
三、 報名、錄取
報名時間:即日起——8月底。(額滿為止)
報名方式:電話報名 網絡報名 到校報名
四、報名地點
報名地點:南京財經大學福建路校區(南京市鐵路北街128號)。
網址:http://www.njcd-eduzk.com/ QQ:1018702397電話:13512507977 李老師
五、教學管理
1.學生四年(兩年)全部在我校福建路校區上學
2.各專業按年級編制助學班,由各學院組織教學和管理。
(1)為學生辦理各種證件(圖書證、校園一卡通等),與統招生共享我校豐富的教學資源,如圖書館、實驗室、計算機房等;
(2)授課教師由我校教學經驗豐富并長期從事自考教學的教師擔任;
(3)班級實行專職輔導員管理制,由其統一管理學生的學習和生活;
(4)全面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實際應用能力,各學院開展種類多樣的社團活動及文體活動,讓學生切身感受現代化大學的學習和生活氛圍;
(5)每年對品學兼優的學生按一定比例和標準提供獎學金,評選年度“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對錄取為研究生的學生給予特別獎勵。
3. 學生完成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含實踐性環節考核和畢業論文等)且合格后,按有關規定對其進行思想品德鑒定。符合畢業條件的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和我校共同頒發本科學歷畢業證書(全國自考委統一印制,江蘇省自考委和主考學校南京財經大學蓋章),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其學歷(畢業證書可在國家教育部指定的學歷查詢網站上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由我校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5.高中起點本科專業實行“二二分段”教學,即前二年為專科段,學生完成專科段考試計劃規定的課程和實踐考核合格后,可申請核發專科畢業證書;后兩年為本科段,學生完成本科段考試計劃規定的課程和實踐(含畢業論文或設計)且考核合格后,可申請核發本科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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