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韓中文教師招募
教師資格:
1. 中文、對外漢語、其他語言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學位證書);
2. 形象氣質好、性格開朗、誠實、有責任感,具備教師素質;
3. 普通話二級甲等以上,具備對外漢語教學經驗;
4. 韓語聽說流利,掌握日語或英語;
5. 師范類學生、具備教師資格證者優先考慮;
6. 在申請韓國E-2簽證上無不良記錄者。
工作地點:韓國各大城市。
選拔人數:70人。
職位申請材料要求:
1. 中文簡歷,應屆畢業生描述實踐經驗,簡歷附證件照片和生活照。
教師選拔:
1. 書面材料審查;
2. 初步溝通,進行面試指導;
3. 韓國學校面試,通過電話或視頻;
4. 面試合格,簽訂勞動合同書;
5. 郵寄材料,辦理E2工作簽證;
6. 抵達韓國開始工作。
申請簽證必備材料:
1. 合同書(簽名,地址)
2. 學士學位證原件
3. 畢業證原件
4. 戶口簿復印件(申請人及其全家)
5. 詳細簡歷(貼照片)
6. 身份證復印件
7. 大學成績表(大學四年成績單,封裝并須有學校蓋章)
8. 生活照片1張,2寸照(六個月以內照)3*4標準,4張
9. 健康表(個人填+韓國領事館蓋章確認)
10. 無犯罪證明書(公安局辦理+公證處公正+外事處認證+韓國領事館認證)
*郵寄時,請到郵局用特快專遞方式郵寄,防止遺失。
工作條件:
1. 基本工資:每月80萬韓幣+100萬韓幣/年退職金,崗位津貼根據工作情況而定;
2. 如加班按照相關規定支付加班費;
3. 提供宿舍及生活必用的家電家具;
4. 每年四次韓國旅游。
5. 如果講師有要求可加入韓國勞動基準法規定的保險;
6. 合同一年一簽,雙方(雇主與雇員)商定可以續簽。
派送手續:
1. 咨詢相關事宜,決定是否申請職位;
2. 與申請者簽訂服務協議——繳納申請費用——提交簡歷(附證件照和生活照)、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的復印件;
3. 在視頻或電話面試(由韓國學院決定);
4. 面試合格后遞交簽證必備材料;
5. 申請韓國法務部所要邀請講師的簽證大概1-2周;
6. 簽證號到手后,由韓國領事館發放簽證;
7. 赴韓,到達所派遣的韓國學院并開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