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備系統的管理科學和經濟科學的基礎理論和相關的建筑科學基礎知識,掌握建筑經濟管理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能在各類建筑企業、教育科研單位和各級政府部門從事經營管理、金融財會、政策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復合型高級工程技術人才。 課程設置: 建筑工程定額與預算、工程力學(二)、工程制圖與房屋構造、建筑結構、建筑施工(二)、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建筑經濟與企業管理、工程監理、建筑工程管理與法規、工程招標與合同管理、土木工程概論、國際工程承包與管理、工程造價管理與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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