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湖北工業大學自考招生條件及報名流程公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對自學者進行以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為主的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依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在我省報名參加自學考試。
一、新生注冊和課程報考
新生注冊:參加社會助學的新生注冊實行集體注冊。具體注冊相關事宜考生可咨詢主考學校(或助學機構)。
網上報考時間:2024 年上半年2月21日至28日,下半年8月22日至29日。
二、報考對象及要求
報考對象:參加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面向學校開考專業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社會助學學習,且已經通過了“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考生服務平臺”)注冊。
報考要求:新生應在助學機構注冊并現場確認,信息提交主考學校審核且歸檔后才能報考;在籍考生(包括已離校考生),應先在主考學校(或助學機構)完成在籍考生基本信息確認后才能報考。
三、考試時間
1.我省2024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統考課程考試安排2次,時間分別為4月、10月。
4月份考試時間:2024年4月12日至14日,課程安排詳見表一;
10月份考試時間:2024年10月25日至27日,課程安排詳見表三。
課程考試時間: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
2.2024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計算機應用基礎(實踐)(00019)及計算機應用基礎(00018、00019合卷)考試安排見后期報名須知。
四、考試組織
考試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安排下進行,具體工作由市(州、林區)教育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考點原則上設在市(州、林區)政府所在地。
五、考試收費
考試收費按照省物價局鄂價費規〔2013〕215號文件規定執行。
六、教材及大綱使用情況
2024年4月教材及教材大綱使用情況見表二,10月教材及教材大綱使用情況見表四。其中,計算機應用基礎(00018)等課程(名稱中加注★)從2024年起使用新教材、大綱。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部分政策、法律、法規將會作出相應調整和改變,截至考試之日的前6個月由全國人大制定或修改的法律以及國務院制定或修改的法規列入相應課程的考試范圍。凡大綱、教材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不符的,以現行法律、法規為準,如涉及到大綱、教材的調整變化,相關情況將另行通知。
請各助學機構和廣大考生自覺購買正版教材,嚴禁購買、使用盜版教材。
七、報考須知
1.我省自學考試課程考試安排按專科和專升本分開安排,全日制本科(專本連讀)專業由專科和專升本組成,具體考試安排見附件一和附件三。
2.根據《關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園林技術(專科)及經濟學(專升本)等14個專業的通知》(鄂自考〔2023〕13號)要求,決定停考園林技術(專科)及經濟學(專升本)等14個專業。自2024年起,園林技術(專科)、經濟學(專升本)等14個專業停止授受新生注冊。自2025年起,不再安排原專業課程考試,按停考專業頂替方案報考相應課程(停考專業用◆標注)。
3.自2022年起,我省原專業計劃課程停止報考,在籍考生未完成原專業計劃考試的,可依據《關于做好我省自學考試新舊專業轉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號)文件精神轉接到新專業(2018年版)繼續報考。新舊專業轉接操作視頻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下載中心”查看。
4.考生可在考生服務平臺打印“考試通知單”,并持“考試通知單”、身份證原件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考試成績由助學機構通知考生或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考生服務平臺查詢。參加考試的考生和組織考試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有違規行為的,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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