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校方授權后積極發布招生信息;
2.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不得利用學校進行虛假、違法宣傳;
3.對有意向生源保持密切聯系并向學校上報信息,做好跟進工作;
4.及時與學校核對并結算招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