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碩士學位代碼為085200。
二、考試科目及形式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初試由學位中心組織,實行全國聯考,復試由我校組織。
(一)初試
1.時間、地點:
2.科目:GCT(全國聯考)。
(二)復試
1.時間:初試成績公布后,我校將通過研究生處招生主頁公布復試分數線,達到分數要求且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參加復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科目及形式:專業考試(筆試)和相關測試(面試或座談)由我校組織,主要測試學生的專業知識及綜合素質。
四、錄取工作
錄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組織,錄取分數線由我校自行劃定。我校將綜合考慮考生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的考試成績,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有學士學位的考生。
為保證培養質量,便于在職人員兼顧工作、就近入學,各類別專業學位錄取調劑工作,限在考生報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院校之間進行,不進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院校之間的調劑錄取。
五、培養、學位授予
工程碩士錄取后,按照我校工程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進行教學和培養,采取進校不離崗的學習方式(利用周末、節假日上課為主)、自學及集中授課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學習期間不轉戶口、人事關系等,工資、福利待遇、醫療費用等均由學生所在單位承擔。培養時間為3~5年。學生修完規定的學分后進入論文階段,論文的選題主要來自學生本人實際工作中的課題。答辯通過后,授予學生工程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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