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
類別 | 專業名稱 | 代碼 | 學費標準 |
碩
士
生
| 所有學術型專業 | - | 0.8萬元/生學年 |
金融(北京) | 25100 | 12.8萬元/生 | |
金融(深圳) | 25100 | 9.0萬元/生 | |
應用統計 | 25200 | 5.6萬元/生 | |
法律 | 35101 | 6.5萬元/生 | |
社會工作 | 35200 | 4.8萬元/生 | |
應用心理 | 45400 | 待定 | |
新聞與傳播 | 55200 | 9.0萬元/生 | |
建筑學 | 85100 | 1.0萬元/生學年 | |
工程(集成電路工程) | 85209 | 3.9萬元/生 | |
工程(軟件工程) | 85212 | 4.0萬元/生 | |
工程(其它領域) | 852 | 1.0萬元/生學年 | |
城市規劃 | 85300 | 1.0萬元/生學年 | |
風景園林 | 95300 | 1.0萬元/生學年 | |
臨床醫學 | 105100 | 待定 | |
公共衛生 | 105300 | 4.8萬元/生 | |
工商管理(MBA+X) | 125100 | 26萬元/生 | |
工商管理(清華MBA項目) | 125100 | 23.8萬元/生 | |
工商管理(清華—MIT全球MBA項目) | 125100 | 19.8萬元/生 | |
工商管理(清華—康奈爾雙學位金融MBA項目) | 125100 | 待定 | |
公共管理 | 125200 | 5.9萬元/生 | |
125300 | 1.0萬元/生學年 | ||
工程管理 | 125600 | 9.9萬元/生 | |
藝術 | 135100 | 2.0萬元/生學年 |
一、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在研究生入學前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后兩年或兩年以上(2013年8月31日前大專畢業),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含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a.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發表過文章;b.輔修過所報專業本科的全部主干課程;c.本人英語水平證明。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報考工商管理碩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碩士125200(MPA)和工程管理碩士125600(MEM)的考生必須具有大學本科畢業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經驗,或者大專畢業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經驗,或者具有碩士或博士學位并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工作經驗。
5.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035101的考生,大學學習的專業不能是法學專業(包括: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6.申請參加我校單獨入學考試(單考)的考生必須大學本科畢業后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現好,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成為業務骨干、經單位推薦報考定向培養回原單位工作就業。單考生只按定向就業類別招生。對以下兩種情況或類似情況的考生不能參加我校的單獨考試:(1)人事檔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辦事處的;(2)工作單位與檔案所在單位不一致的。我校工科各專業(專業代碼前兩位為“08”)以及MBA、MPA、工程管理碩士、會計碩士、法律碩士、藝術碩士、金融碩士、社會工作碩士、應用心理碩士、臨床醫學均不招收單考生(強軍計劃除外)。
7.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報考資格及招生名額等信息以教育部當年度發布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招生政策為準。
8.考生持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報考,須通過(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9.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和考試身份的真實性,一經招生單位或認證部門查證為不屬實,即取消報考、錄取或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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