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沈陽音樂學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為了培養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為社會主義音樂文化建設服務,在本學科內掌握堅實的理論基礎、系統的專門知識和熟練的專業技巧,具有獨立從事音樂、舞蹈創作、學術研究和教育教學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㈠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㈡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㈢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⒈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⒊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09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院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⒋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⒌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
⒍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⒎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㈣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㈤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規定的體檢要求。
三、招生專業及學制
㈠招生專業:音樂學;舞蹈學。
各專業研究方向及研究生指導教師情況詳見[附件一《研究方向及導師》]。
㈡學制:三年。
四、招生名額
2009年我院預計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95人(實際招生數以教育部下達的規模為準),招生預分名額如下:
培養單位 | 音樂學系 | 作曲系 | 聲樂系 | 民族聲樂系 | 鋼琴系 | 電子琴系 | 管弦系 |
預分名額 | 10 | 9 | 8 | 5 | 8 | 1 | 10 |
培養單位 | 民樂系 | 音樂教育系 | 舞蹈系 | 樂器工藝系 | 流行音樂系 | 東北亞音樂舞蹈文化研究中心 | |
預分名額 | 8 | 8 | 13 | 4 | 6 | 5 |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㈠網上報名:報考2009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報時間:200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請盡早上網登錄,避免高峰時段網絡堵塞,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提前報名,與正式報名同樣有效,時間為2008年9月18日至24日(每天9:00-22:00)。
2.我院的統考報名點是“沈陽市和平區招考辦”,報考我院的考生,在輸入報考點時請點擊“沈陽市和平區招考辦” (代碼:2101)。
3.學院代碼:10177
專業代碼:050402(音樂學);050408(舞蹈學)。
⒋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yz.chsi.com.cn,教育網址: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遼寧省招考辦、沈陽市和平區招考辦以及我院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⒌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⑴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⑵我院的外國語語種為英語。
⑶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并提供真實材料。
㈡現場確認:報考我院的考生均須到沈陽市和平區招考辦(沈陽市和平區南十二緯路9號)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1.現場確認時間: 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⑴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文職干部證”等部隊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⑵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⑶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六、考生資格審查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我院發放準考證;我院將在復試時對考生的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同等學力考生和跨專業考生須提交報考專業領域內兩位副高以上職稱專家的推薦信;
跨專業考生必須提交與報考專業方向一致的獲獎證書(省級專業比賽三等獎以上)或學術論文(在設有音樂、舞蹈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和藝術科研院所的學術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
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七、考試: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㈠初試
⒈初試時間:2009年1月10日至1月11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⒉初試地點:
⑴初試全國統考科目(政治、外語)的考試由遼寧省招考辦統一安排,具體地點及考場安排詳見準考證。
⑵初試業務課的考試在我院本部進行,具體安排詳見考場公告。
⒊初試科目:政治理論(滿分100分)、外國語(滿分100分)、業務課一(滿分150分)、業務課二(滿分150分) 。
㈡復試
⒈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我院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確定復試名單。復試的具體要求及時間安排以我院的《復試方案》為準。 復試各科目的考試要求詳見2009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考試范圍與要求。
⒉同等學力的考生在復試前須進行加試,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加試科目詳見[附件二《考試科目及代碼》]。
⒊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進行。
八、錄取
根據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規模和錄取要求,依據考生的初、復試成績和報考類別,按我院各研究方向的預分名額,結合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錄取。
報考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培養碩士生的考生須在錄取前簽訂合同。
九、學習費用
㈠國家計劃內的研究生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㈡自籌經費生每人每學年¥16,000元;
㈢委托培養生每人每學年¥20,000元;
㈣每年報到時一次交清全年學費。
十、其它
㈠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院無法調取考生檔案等材料,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擔責任。
㈡為準確及時地聯系,請考生將本人及聯系人的通訊方式(電話、移動電話、電子信箱),通訊地址(省、市、縣、單位、家庭門牌號碼和郵政編碼),姓名等信息詳細填報。
㈢考生的報名費、體檢費、往返路費和食宿費均由本人自理。
十一、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沈陽音樂學院研究生部
地 址:沈陽市和平區三好街61號
郵 編:110004
電 話:024-83910311
傳 真:024-83951899
聯 系 人:李 勇
電子信箱:wanglining@163.net
附件一:研究方向及導師
附件二:考試科目及代碼
沈陽音樂學院2009年招收碩士研究生考試范圍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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