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 校 概 況
寧波大學是一所在改革開放中崛起的新興地方綜合性大學,由浙江省和寧波市共建共管。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剛先生捐資創立,鄧小平同志親自題寫校名。建校之初由浙江大學、復旦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北京大學、原杭州大學五校對口援建,高起點地開始辦學歷程。1996年,原寧波大學、寧波師范學院和浙江水產學院寧波分院三校合并,組建新的寧波大學。2000年后,又有寧波海洋學校、寧波林業學校、寧波師范學校等陸續并入。學校于1992年被列為全國高校招生第一批錄取院校,1995年首批通過原國家教委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價,2000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列為省重點建設大學,2003年接受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并獲得優秀等級,2005年碩士點突破50個,科研經費突破1億元,2006年度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1項,教育部自然科學一等獎1項,國家精品課程2門,2007年被增列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工程力學、通信與信息系統和水產養殖等3個學科專業被列為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
寧波大學位于寧波高教園區北區,占地2700余畝,校舍總建筑面積近79萬平方米。學校各類設施齊備,辦學條件優良,建有先進的計算機網絡系統,圖書館為浙江省高校高等教育數字資源中心寧波分中心,現有藏書300萬冊,擁有6家設備齊全、水平較高市級附屬醫院。學校地勢開闊,甬江蜿蜒,樹木蔥蘢,樓宇雋永,是求學治學的極佳場所。
在學校的發展過程中,包玉剛、邵逸夫、包玉書、曹光彪、李達三、趙安中、湯于翰、顧國華、包陪慶、朱英龍等海內外“寧波幫”人士和王寬誠教育基金會等給予了大量捐助和廣泛支持。二十年來,60多位寧波幫人士捐資近4億元人民幣,幫助學校建設了一批教學和科研大樓、造就了一支高水平師資隊伍,為學校高起點辦學、跨越式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幫助和支持。如今,“寧波幫”人士對學校的關心和幫助已從一個家族到一個群體,從第一代到第二代、第三代,源遠流長,歷久彌新,已成為他們表達和弘揚愛國愛鄉、造福桑梓偉大激情的一個重要載體。眾多“寧波幫”的捐資助學也已成為學校的一大辦學優勢,同時,他們重教興學、造福桑梓的精神極大地豐富了學校校園文化的獨特內涵。1993年,寧波大學還首開海峽兩岸學生組團交流的先河,大學生互訪至今已達12次。
學校現已發展成為一所學科門類齊全的綜合性大學,涵蓋了經、法、教、文、史、理、工、農、醫、管等十大學科門類。現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5000多名,研究生2000余名,外國留學生270余名。設有19個學院,擁有3個博士點,2個一級學科碩士點,54個二級學科碩士點,現有農業推廣碩士、工商管理碩士(MBA)、法律碩士(J.M)、公共管理碩士(MPA)、教育碩士(Ed.M)等5個專業碩士學位點及高等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授權點,69個本科專業。建有1個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1個省部共建教育部重點實驗室,1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個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社科研究基地,1個省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2個浙江省重點實驗室,2個浙江省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10個寧波市重點實驗室,3個寧波市工程技術中心和一批科研機構;建有13個省重點學科,其中省“重中之重”學科2個,省屬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1個;省重點專業9個,省重點建設專業5個,市重點專業4個,市重點建設專業14個,已基本形成綜合性大學的學科建設體系和優勢特色學科群。
學校積極倡導浙東學派“實事求是、經世致用”的治學精神,全面實施了基于“平臺+模塊”課程結構體系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并成為學校的辦學特色之一。學校注重提高人才培養質量,近年來在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數學建模和英語、體育等專業技能競賽中屢獲佳績,碩士學位論文質量抽檢多次名列浙江省高校前茅。學校成立了學生幫困助學中心、就業指導中心、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學習指導中心、創業指導中心、學生事務申訴中心等6個中心,制訂并實施了學生非學業因素評價辦法,創立了“做人、做事、做學問”名家系列講座、研究生創新論壇、研究生走廊系列名家講座、“講述寧大人自己的故事”、“經濟社會發展論壇”等學生科研和思想品德教育品牌,學生的服務與指導工作在創新中不斷加強,校園文明和校園文化活動日益豐富,并逐漸形成學校特色。
作為一所由城市名稱直接命名的大學,學校牢固確立了為地方服務的理念,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重點,以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為途徑,大力提高學科建設水平;以構建服務型教育體系為指導,積極推進應用型人才培養基地建設;以科技創新平臺為載體,著力開辟產學研工作新渠道;以政策措施為保障,以與各縣市區的科技合作項目為載體,調動廣大教師積極投身服務地方,增強學校服務地方的總體實力,于地方求發展,從綜合找優勢,以特色創一流。
學校自建校以來一直倡導開放式的辦學理念,重視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至今已與加拿大、德國、法國、英國、美國、瑞典、澳大利亞、日本、韓國等國家的40多所院校建立了校際交流合作關系;擁有國家教育部指定的中國政府獎學金公派來華留學生的招生資格;每年向國外知名高校派遣優秀留學生,攻讀碩士、博士學位,與國內高校、科研院所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開設了中加合作商務管理、中澳MBA、來華留學等多種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獲得了良好的國際影響。同時,學校與港澳臺地區的聯絡與溝通非常頻繁,目前已與臺灣中國文化大學等7所院校簽訂了學術交流合作協議。
“十一五”期間,學校將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學校發展全局,積極構建和諧校園,進一步轉變發展方式,堅持以內涵建設為主,努力提高知識創新能力。秉承“兼容并包、自強不息、務實創新、與時偕行”的寧大精神,加快發展,銳意創新,提高質量,培育特色,融入地方,爭創一流,力爭建設成為國內一流的地方綜合性大學。
2009年寧波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招 生 說 明
(一)招生專業及人數
2009年我校共有55個專業(其中全國聯考專業碩士2個)招收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本招生簡章專業目錄中所列“招生人數”為預計招生計劃,實際招生計劃(含非定向、定向、委托培養、自籌經費計劃)以國家下達的文件為準,且各專業的招生數將根據考生報考及上線情況而有所變動。
(二)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⑵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⑶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⑷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5.我校接收推薦免試生,接收港、澳、臺人士及留學生攻讀碩士學位。接收推薦免試生工作每年10月進行。推薦免試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期限內到相關報名點辦理所有報名手續。
(三)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全國聯考(“法律碩士聯考”)報考條件
1.符合上述(二)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下列13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3.所有報考該專業的考生的報考和錄取類別均為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
4.基本學制3年,課程學習主要采用集中面授的方式。全程學習費用為3萬元。
(四)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全國聯考(“MBA聯考” )報考條件
1.符合上述(二)中第1,3,4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大專畢業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所有報考該專業的考生的報考和錄取類別均為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
4.基本學制2.5年,課程學習主要采用集中授課與分散學習相結合的方式。全程學習費用為4萬元。
(五)報名及考試辦法
1.2009年碩士研究生考試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具體報名日期、報名辦法和初試相關事項詳見200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也可屆時關注我校研究生學院的網站:grad uate . nbu.edu.cn /
2. 復試由我校組織安排,實行差額復試,全面考察考生素質,擇優錄取。初試和復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復試辦法將適時另行通知。
(六)我校碩士生的有關待遇
1.同等條件下,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優先使用公費指標。
2.委托培養碩士生、自籌經費碩士生的培養費收費標準為7000元/人·年。非定向培養碩士生、定向培養碩士生免交培養費。
3.符合條件的碩士生,可享受我校設立的普通獎學金、優秀獎學金、單項獎學金、捐贈獎學金等多項獎學金待遇。
4.學校為研究生設立曹光彪學生科研獎,獎金額度最高達10000元人民幣。
5.在校研究生可申請學校學生科研創新計劃(SRIP)課題,得到不同程度的資助。
6.通過CET6(47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入學后申請英語公共課免修,CET6合格分數的時效為2年。
7.我校為研究生提供勤工儉學機會。
8.家庭經濟困難且在本科期間通過國家助學貸款完成學業的自籌經費研究生可申請助學貸款。
9. 住宿費按照我校有關宿舍(含公寓)收費標準繳納。
(七)其他注意事項
1.在審查考生網上報名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2.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提交的所有材料應清晰、詳細、真實;對于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3.我校研究生學院受理招生政策的咨詢,不辦理購買參考書業務,有關歷年業務課試卷的獲得辦法可點擊查看寧波大學研究生學院網站的相關信息graduate.nbu.edu.cn/index 1.asp?classid=18&Nclassid=114
有關報考專業的具體問題及購買參考書目等事宜,可直接與相關招生學院聯系(詳細通信方式見“碩士學位點介紹”)。
聯系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風華路818號 寧波大學研究生學院
學校代碼:11646
郵政編碼:315211
電話:0574-87600226
傳真:0574-87609125
網址:graduate.nbu.edu.cn /
上一頁123下一頁 |
更多研究生招生簡章,請關注研究生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