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對象/基本條件/專業考試
二、招生專業/學制/學歷
三、文學系
四、戲劇系
五、音樂系
六、舞蹈系
七、美術系
八、解放軍藝術學院考生須知
(一)考生所在省(市)要求攜帶本地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或《報考證》參加院校專業考試的,報名時務必出示原件并交復印件。考生要嚴格按照所在省(市)報名要求報考,凡因普通類和藝術類混報或未報藝術類的考生,造成不能被錄取的,責任自負。
(二)根據教育部規定,凡所在省(市)要求統一組織專業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專業考試且取得合格證書,方可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考試,未取得省(市)統考合格證書的考生,我院不予錄取。請考生注意所在省(市)高招辦要求,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負責。
(三)考生報名時所持相關證件一律出示原件、交復印件,所交照片、作品、報名考試費等概不退還。
(四)考生應試期間食、宿、差旅費等費用自理。
(五)考生年齡必須符合招生簡章明確的出生時間要求。報名時,考生所填寫的“出生年月”信息資料虛假者,一律取消專業考試或錄取資格。
(六)我院是全國唯一的軍隊藝術院校,沒有分校,不在外地設考點,不通過任何中介機構招生,不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專業考試在我院(北京)組織,未參加我院專業考試的考生一律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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