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初試成績查詢: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自行查詢。
7.關于初試考試的特別說明: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注:我校專業課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卷、不指定參考書目。
(二)復試:包括復試和體檢
我校實行差額復試。
1.復試信息發布:考生于2015年3月上中旬登陸研究生院網站查詢我校復試基本要求,并登陸各學院網站查詢復試名單和復試辦法。進入復試的考生登陸研究生院網站自行支付復試費并下載復試通知。
2.復試時間:2015年3月中下旬,具體請屆時參見復試通知。
3.復試地點:考慮到西藏地處偏遠、交通不便,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學院可與考生采取遠程視頻的形式進行復試,具體請屆時參見相關學院通知。
4.復試內容:
(1)專業綜合課筆試(100分)
(2)外語筆試(50分)
(3)專業課和綜合素質面試(150分)
(4)外語聽力測試(20分)
(5)外語口語測試(30分)
5.復試時須提交材料:
考生須攜帶《復試通知》、《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及以下材料參加復試:
①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在境外獲得的學歷、學位證書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
②大學本科課程學習成績單(需加蓋出具單位公章);
6.體檢:到中國人民大學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醫院為我校校醫院;進行遠程視頻復試的考生可選擇西藏當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于復試結束后一周內將醫院出具的書面體檢報告郵寄至我校相關學院。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7.我校認為必要時,可再次組織復試。
七、 錄取程序
中國人民大學將會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教育廳,按照政治條件第一、公平競爭,對少數民族考生適當照顧的原則,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援藏計劃考生為定向培養,學校與擬錄取考生所在單位、擬錄取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對符合要求的已錄取碩士生發放錄取通知書,初始發放時間為2015年5月下旬。
八、 學費、學習方式及年限
1.定向培養,按規定繳納學費,學術型專業學費標準為八千元/學年,農村與區域發展(專業學位)學費標準詳見該專業學位招生簡章。
2.全脫產住校學習,按學校規定繳納住宿費。按照中國人民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設置課程,其中環境政策與管理專業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國民經濟學、勞動經濟學、勞動關系學、人力資源管理、社會保障、自然資源管理、農村與區域發展(專業學位)專業基本學習年限為2年。
3.學習期間不轉戶口,不轉人事關系,不轉工資關系,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
九、 學位授予
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培養方案的規定內容,按照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并被授予碩士學位。
十、 其它
未盡事宜,請參照《中國人民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站:http://pgs.ruc.edu.cn。
中國人民大學研招辦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59號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中國人民大學郵政編碼:100872。
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院咨詢電話:(010)62515340。
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招生公室
2014年1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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