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程序
(一)初試
報考法學院、商學院指定專業的我院考生試行“申請-審核-復試(綜合考試)”招考制,詳情請見《中國人民大學博士生招生“申請-審核-復試(綜合考試)”制改革說明》及相關學院《“申請-審核-復試(綜合考試)”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報考經濟學院指定專業的我院考生初試程序如下:
1 .準考證下載: 請考生于2015年3月26-27日從網上下載準考證(網址http://pgs.ruc.edu.cn)
2 .與導師見面: 考生須在初試前一天到報考院系報到,報到時須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根據學院相關安排與導師見面。
3 .初試日期 : 2015年3月28-29日。
4 .初試地點: 中國人民大學。考生須在考前兩天在網上查詢具體考場安排。
5 .初試內容:
(1)外國語(不含聽力):各導師招收的語種詳見《中國人民大學2015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各導師“備注”欄內的說明。
(2)兩門業務課:業務課考試科目名稱詳見《中國人民大學2015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6 .初試成績查詢 :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查詢。
注:我校不舉辦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卷、不指定參考書目。
(二)復試
我校實行差額復試。
1 .復試信息發布: 考生于2015年4月中下旬登錄各學院網站查詢是否參加復試,并查看復試辦法。
2 .復試日期: 2015年4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 .復試地點: 中國人民大學
4 .復試內容:
(1)報考法學院、商學院指定專業的我院考生試行“申請-審核-復試(綜合考試)”招考制,詳情請見《中國人民大學博士生招生“申請-審核-復試(綜合考試)”制改革說明》及相關學院《“申請-審核-復試(綜合考試)”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2)報考經濟學院指定專業的我院考生復試內容包括:
①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滿分50分);
②專業課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50分)。
(3)碩士學位跨一級學科報考和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業務課。
(4)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政治理論。
5 .復試時須提交的材料:
考生復試時須持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碩士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雙證碩士生持學生證,要求每學期均注冊)。
應屆碩士畢業生復試時要簽署“承諾書”,承諾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各科成績合格,能夠按期取得碩士畢業證、碩士學位證。入學報到時,應屆碩士畢業生如不能提交碩士畢業證書、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證書認證書),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6 .體檢:
復試時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醫院為我校校醫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五、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科研成果、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應屆碩士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碩士學位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我校對符合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錄取博士生發放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為2015年6月中下旬。
六、 學習年限及費用
我院博士生的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
我校所有類別博士生的學費標準均為:10000元/學年。 注:學費中不含住宿費。
深圳研究院第一學年在校本部安排住宿,實行住宿收費制。
七、其他
(一)我校不允許學生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二)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培養方案的規定內容,按照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可被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并被授予相應學位。
(三)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八、聯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pgs.ruc.edu.cn
院系聯系方式:http://pgs.ruc.edu.cn/articleWeb?article.id=87&category.id=14
院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59號中國人民大學 學院,郵編:100872
研究生院聯系電話:010-62515340
中國人民大學查號臺:010-62511301
中國人民大學深圳研究院網站:www.szruc.net,聯系電話:0755-26548581,26548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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