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介紹
天津大學招生辦
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解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有中國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采用學分累計的方式幫助自學者逐步完成學業。課程考試合格者發給單科合格證。考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完成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其它教學實踐任務,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者,可獲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主考學校副署蓋章的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學歷。符合規定條件的本科畢業證書獲得者,可向該專業的主考學校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自學考試的學歷受到國家的承認, 自學考試畢業生享有與普通高校同類畢業生相同的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明確規定" 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國務院頒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中明確規定"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待遇與普通高校同類畢業生相同"。
南開大學開放教育是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基礎上,為體現南開大學專業特色,經天津市自學考試委員會批準,在開放教育學院內部選擇部分本科專業及少量專業課在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及考試內容諸方面進行改革試驗,以適應經濟、社會與科學技術的發展需求。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一般采用百分制成績評定方法,60分為及格,不及格可參加該課程下一次考試,不限考試次數。屬于國民教育系列的各類高等學校的專科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專業,可按有關規定免考已學過的相關課程。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設計科學考試嚴格、管理先進,具有體現國家意志的權威性,并以良好的教育質量贏得了廣泛的社會信譽。亞洲、歐洲、美洲、大洋洲的許多高等學校和教育機構也承認其課程考試成績和學歷證書。
實踐證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作為鼓勵自學成才的學歷檢驗制度是成功的,是發展中國家辦大教育的有效形式,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一項創舉,為中國公民提供了最為廣闊、便利的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途徑。《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提出,要完善自學考試制度,形成社會化、開放式的教育網絡,為多層次、多形式的教育需求開辟更廣闊的途徑,逐步完善終身學習體系。可以預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生命力無限,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事業前景輝煌。
伴隨著新世紀的到來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推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繼續著眼于全民素質的提高,努力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滿足廣大公民的終身學習需求,為國家培養更多的專業人才。
我們熱誠歡迎有志成才者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