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介紹
天津海員海乘招生
訂單培養模式是新生的具有中國特色的職業教育模式,充分體現了“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辦學方針,完全符合職業教育改革的價值取向。實現了學校、學生、企業的三方共贏,值得大力推廣。
一般認為,海員的“訂單式”培養是指用人單位與培養單位簽訂海員用人協議,雙方共同制訂海員培養計劃,充分利用雙方的有利資源,共同參與海員培養過程,實現預定的海員人才培養目標,最后由用人單位按照協議約定安排學生就業的合作辦學模式。
可見,海員的“訂單式”培養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和過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因素,其主要內涵體現在以下方面。
首先,在海員的整個培養過程中,要求校企雙方的共同參與。企業不只是與學校簽訂用人協議,負責接收畢業學生,而且參與從培養方案的制訂到實施以及整個培養過程。
其次,“訂單式”培養模式涉及三個主體,即學校、企業和學生,三方主體在主觀意愿上的一致性是達成合作培養的基礎。這是教育領域“訂單式”培養與工商領域的“訂單式”生產最大的不同,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方面。在工商領域,產品不具有主觀能動性,供求雙方只需要按照各自的要求行事就可以達到預期的目的,但在教育領域的人才培養過程中,學生這個特殊的“產品”卻具有一定的主觀能動性,忽略被教育者的主觀能動性將可能導致整個合作過程和預期目標難以實現。
再次,“訂單式”培養的關鍵是實現人才規格的“適銷對路”,其核心和最終目的是達到理想就業,這是衡量“訂單式”培養的基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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