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秋季高考的日子越來越近了。教育部日前下發通知,明確高考的相關政策和規定,其中要求,嚴禁高校將錄取行為與收費掛鉤,嚴禁將提前交納學費等任何費用作為是否錄取考生或考生確認錄取的依據。對未經教育部核準計劃擅自招收的學生或未經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的學生,一律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
通知中稱,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重點打擊利用通訊工具作弊、替考和群體性舞弊等違規行為,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嚴密監控并及時清理通過網絡、手機、校園小廣告等傳播涉嫌試題泄密和作弊信息,打擊兜售作弊工具、幫助考生作弊、詐騙考生等違法行為。
同時,高考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除患有傳染性疾病、無法完成學業的疾病及學習不能自理者外,考生的身體狀況只要不影響專業學習和其他學生,高校均不得以身體狀況為由拒絕錄取或加以專業限制。
有關部門要嚴肅查處招生考試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各種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案件。對存在嚴重違規行為的高校或中學,不僅要取消其相關招生或推薦資格,還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