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計劃
2024年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為100人,具體分專業計劃如下:
二、招生范圍
2024年天津師范大學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
三、報考條件及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2024年7月底前,取得本科畢業證和學士學位證。
3.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
4.每個考生只能選擇1個專業報考。
5.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
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以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4年)》(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4930/202403/t20240319_1121111.html)為準。
四、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6月4日-6月7日17點,以我校郵箱收件時間為準,逾期發送報名材料,報名無效。
2.報名方式:將報名材料發送至tnudexw@126.com,電子郵件標題為“所報專業+姓名+聯系電話”。
3.報名材料:
(1)《天津師范大學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考生報名表》(見附件,必須同時發送word版本電子版、以及打印后學生手寫本人簽名后再掃描的PDF掃描件)。
(2)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申請方式詳見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
(3)近期免冠證件照電子版(JPG格式,命名方式:姓名+身份證號)。
材料必須齊全且符合所報專業的報考條件,否則報名無效。申請者無論是否被錄取,報名材料均不予以退回。
將以上材料壓縮打包,以附件的形式上傳,壓縮文件命名方式“所報專業+姓名+聯系電話”。
五、招生錄取
1.審核:我校將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將于6月13日在本科招生信息網(zsb.tjnu.edu.cn)公布,審核通過的考生有資格參加測試。
2.測試:
審核通過的考生參加測試。具體測試形式及安排以我校各相關學部(院)后續發布的通知為準。
3.錄取:我校根據考生的考評結果及考生學歷學位獲得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各專業招生計劃可根據實際考評結果進行適當調整,擬錄取名單經學校審議并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入校管理
1.已錄取學生持本人身份證和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開學前向學校請假。未請假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放棄入學資格和中途退學的學生,學校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2.新生報到時,學校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
3.依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和通知的相關規定處理。若本年度,主管部門對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則按新政策執行。
4.新生黨團組織關系及人事檔案須轉入學校。
5.新生戶籍問題:外省市新生(含農業、非農業)戶籍可遷入學校集體戶;天津市十三區非農業集體戶口的新生,戶籍可遷入學校集體戶;天津市生源的家庭戶新生,不遷戶籍。
6.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學籍管理系統,學生根據培養方案以插班上課的形式完成課業修讀,學校統一安排住宿。
7.學生應遵守學校的校規、校紀和學籍管理制度。凡在規定學習年限內修滿規定學分,考試合格及論文評審、答辯通過者,準予畢業并頒發天津師范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天津師范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第二學士學位證書,學位證書上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8.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中途退學的,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學習期間報考研究生相關事宜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要求執行。
9.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與全日制四年制同專業本科生一致。
10.第二學士學位學生資助方面政策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七、其他
1.在我校本專科招生領導小組指導下,由天津師范大學招生管理中心負責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2.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接受社會舉報投訴,監督電話:23767181。
3.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第二學士學位報考和錄取資格。
4.簡章以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發布的為準,最終解釋權歸天津師范大學招生管理中心。若教育部調整招生政策,以新規定為準。
5.請廣大考生隨時關注我校公布有關信息,如遇特殊情況,學校將進行調整,具體工作安排以調整后為準。
八、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天津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zsb.tjnu.edu.cn
電子郵箱:zsb@tjnu.edu.cn
電話:022-23541338
地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3號
郵編:30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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