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計劃
序號 | 學院 | 專業 | 專業代碼 | 學位授予門類 | 學制 |
1 | 哲學學院 | 哲學 | 10101 | 哲學 | 2 |
2 | 法學院 | 法學 | 030101K | 法學 | 2 |
3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080901 | 工學 | 2 |
4 | 電氣工程學院 | 自動化 | 080801 | 工學 | 2 |
5 | 藥學院 | 藥學 | 100701 | 理學 | 2 |
6 | 經濟學院 | 經濟學 | 020101 | 經濟學 | 2 |
7 | 財政學 | 020201K | 管理學 | 2 | |
8 | 公共管理學院 | 社會工作 | 030302 | 法學 | 2 |
9 | 行政管理 | 120402 | 管理學 | 2 | |
10 | 文學院 | 漢語言文學 | 050101 | 文學 | 2 |
11 | 外國語學院 | 050201 | 文學 | 2 | |
12 | 050207 | 文學 | 2 | ||
13 | 歷史與民族文化學院 | 歷史學 | 060101 | 歷史學 | 2 |
14 | 物理學院 | 物理學 | 070201 | 理學 | 2 |
15 | 大數據與信息工程學院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080702 | 工學 | 2 |
16 | 化學與化工學院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081301 | 工學 | 2 |
17 | 釀酒與食品工程學院 | 釀酒工程 | 082705 | 工學 | 2 |
18 | 農學院 | 植物保護 | 090103 | 農學 | 2 |
19 | 林學院 | 園林 | 090502 | 農學 | 2 |
20 | 管理學院 | 人力資源管理 | 120206 | 管理學 | 2 |
21 | 會計學 | 120203K | 管理學 | 2 | |
22 | 煙草學院 | 煙草 | 090108T | 農學 | 2 |
招生計劃數待上級主管部門下達后公布,學校可根據各專業報考生源情況調整各專業間計劃數。
二、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二)貴州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2024年8月1日前獲得學士學位證書);
(三)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4年6月10日至6月30日17:00。
(二)報名要求:每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
(三)報名方式:點擊https://www.wenjuan.com/s/UZBZJv8W2T/#或者掃描下方二維碼進行報名。
(四)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本科期間獲獎證書掃描件;
2.大學英語四級證書掃描件;
3.一寸免冠照片使用畢業證照片(須提供畢業證書同版電子照片);
4.考生貴州大學學業成績表掃描件(須教務部門蓋章);
5.考生本科就讀專業學分加權平均成績排名百分比(專業排名÷專業總人數,其結果取小數點后兩位)證明材料掃描件(須教務部門蓋章)。
四、錄取原則
(一)根據教育部、貴州省有關文件要求及實施細則,在我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考生本科階段按學分加權平均成績專業排名百分比排序,從高到低,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貴州大學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不另行安排考試。
(二)按照考生學分加權平均成績專業排名百分比高低進行排序后依次錄取。如出現學分加權平均成績專業排名百分比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大學英語四級成績較高的考生。如大學英語四級成績仍相同,由學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生本科階段綜合情況擇優錄取。
(三)學校將在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預錄取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的名單,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全國普通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信息平臺”進行公示。
(四)入學后,學校將對學生所提交的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全面復查,對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者,以及未能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核實有關證書信息的,取消入學資格。
(五)已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后由我校組織體檢,體檢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廳、省衛計委、省殘聯關于做好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意見》(黔招委〔2020〕1號)文件規定執行。
五、學生管理與畢業
(一)通過第二學士學位錄取的學生,學制兩年,屬于全日制普通學生,納入學校本科生學籍管理系統,按照學校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管理。
(二)凡在學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根據學校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退學的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六、收費標準
學費及住宿費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各專業學費標準收取。
七、附則
(一)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三)本招生簡章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教育部和貴州省的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教育部和貴州省的相關規定為準。
八、咨詢、聯系方式
地 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
郵政編碼:550025
聯系部門:貴州大學招生辦公室0851-88292075
監督部門:貴州大學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0851-8829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