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是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北京市唯一一所公辦藝術類高等職業學院。學院由梅蘭芳先生等京劇前輩創建于1952年。2002年12月,正式舉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教育,2006年北京市藝術研究所與學院合并,充實了教學、科研力量。學院多次被評選為“首都文明單位”、“北京市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單位”。2011年12月,學院被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評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2019年1月被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確定為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職業院校建設單位。
60多年來,學校從單一的戲曲專業發展到京劇、地方戲曲、曲藝、音樂、舞蹈、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戲劇影視表演等多個專業。現有教職工363人,其中專任教師220人,副高以上職稱教師56人。有北京市名師8人,北京市優秀教師2人,北京市優秀青年骨干教師20人,北京市專業帶頭人2人。同時,學院長期聘請著名表演藝術家、學者和優秀演員為特聘教授任教。
學院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滿足社會文化需求為導向,以素質教育為基礎,以職業能力培養為核心,以藝術實踐為途徑,不斷推進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自2013年以來,學院實施了彰顯辦學特色的“六個一工程”,開辦全國首家“少兒戲劇場”,從教育教學、教學實踐、藝術創作、理論研究等多方面提升了學院的辦學質量,并明確了具有時代特征和鮮明藝術職業教育特色的辦學方向,在教學、創作、弘揚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服務社會等各個方面不斷取得佳績。先后榮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北京市級教育教學成果特等獎、全國校園戲劇節優秀劇目獎、全國學生技能大賽一等獎等近300個獎項和榮譽稱號。
一、2019年北京市高職擴招招生專業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招考方向
學制
學費(元/學年)
650204
戲曲表演
京劇表演
三年
免學費
京劇音樂
三年
木偶表演(合作辦學)
三年
傳統戲曲服裝、化妝技術
(原舞美技師)
三年
650205
曲藝表演
評 書
三年
12000
鼓 曲
三年
650219
音樂表演
器樂演奏
三年
聲樂演唱
三年
650215
鋼琴調律
三年
650207
舞蹈表演
中國舞
三年
650202
戲劇影視表演
三年
二、招考方向說明
1、戲曲表演(木偶表演)專業:此專業為學院與中國木偶藝術劇院合辦,高職畢業后擇優進入中國木偶藝術劇院工作。
2、音樂表演專業招收:
器樂演奏:小號、圓號、長號、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巴松、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貝司、鋼琴、二胡、琵琶、中阮、古箏、揚琴、嗩吶、竹笛、笙、民族打擊樂、西洋打擊樂。
聲樂演唱:美聲、民族、通俗。
三、報名條件
1、凡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具有北京市正式戶口,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北京市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京招考委〔2018〕15號)規定條件。此次高職擴招主要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中職(含中專、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等群體。
2、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已經參加2019年高考報名的考生;
(5)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報名后被采取強制措施或判刑的,應取消報名資格。
四、考試辦法
入學考試分為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需參加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
1、文化考試:重點考察考生在中學階段的文化基礎知識和綜合素質能力,內容包括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一套試卷,總分300分)。
2、專業考試: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技能、專業基礎及理論知識和綜合素質能力,總分100分。
五、考試報名和安排
學院2019 年高職擴招報考程序分為校考資格報名、高考資格確認、校考現場確認、體檢四個必經階段。未按規定程序報考、報考手續不全或未按時到校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報考不成功,不得參加考試,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校考資格報名
高考資格確認
校考現場確認
體檢
專業考試
文化考試
6月5日—9日
6月12日—13日
6月17日上午
6月20日下午
6月21日下午
6月22日上午
本校
戶口所在區高招辦
本校
市體檢中心
本校
本校
(一)校考資格報名
1、報名時間:6月5日—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報名地點:學院招生辦公室(辦公樓111)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黑白、彩色均可)
4、報名時僅需填寫考生基本信息。考生須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如因考生提供信息有誤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參加考試或不能向北京市教育考試院上報報名信息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高考資格確認
報名參加本校校考的考生請于6月12日-13日,由本人攜帶戶口本、身份證、高中畢業證或學歷證明到戶口所在區高招辦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考試類型為單考。
(三)校考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6月17日上午9:00—11:30
2、現場確認地點:學院招生辦公室(辦公樓111)
3、現場確認時需交驗以下材料:
考生須統一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以下材料,并按下述順序裝訂成冊,連同我校要求攜帶的各類原件于現場確認當天交審。原件現場校驗后退還學生本人,復印件學校存檔。
(1)《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必須由考生本人、家長簽字后方能生效;《報名登記表》經本人和家長簽字確認后一律不予更改。
(2)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請將身份證正、反面印在同一張紙、同一面上;退役士兵可持士兵證原件和復印件。
(3)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請將考生本人戶口頁及戶口本第一頁(公章頁)印在同一張紙、同一面上。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
(5)學籍證明:①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冊》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學校紅色公章。②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提供《北京市高中學生學籍卡片》正反面(帶照片、有操行評語)或《北京市高中學生考試(考查)成績登記表》和《北京市高中學生評語表》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考生檔案所在單位紅色公章。③中職畢業生(含中專、職高、技校學生)提供在校期間各學年的各科考試成績單及操行評定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畢業學校或檔案所在單位紅色公章。④退役士兵提供“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核準通知書”或區縣民政局開據的“退役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6)考生在高中或中職階段取得的各級、各類獲獎證書、藝術特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的原件和復印件。
4、每個考生允許兼報兩個專業,兼報專業的考生請按照實際報考專業的個數提供上述材料。
5、考生所交報名材料,不論錄取與否(包括棄考、曠考)一律不予退還,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取消錄取資格。
(四)體檢
1、根據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工作規定,報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須攜帶體檢表(區高招辦報名資格確認后領取)和體檢費于6月20日下午12:30—15:30到北京市體檢中心(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西路3號,聯系電話:68024448)進行體檢。
2、7月10日前,請將《2019年高考體檢證明》原件寄回或送回本校。
(五)報名與考試費用
1、文化考試費:100元(現場確認時交納)
2、專業考試費:160元(現場確認時交納)
3、兼報專業的考生按照實際報考專業的個數繳納考試費。交費后,不可取消報名,費用不退。
六、專業考試內容
專業名稱
考 試 內 容
考試憑證及用具
戲曲表演(京劇表演)
唱腔選段、身段表演、基功技能、自選劇目(綜合素質展示)
身份證、準考證
戲曲表演(京劇音樂)
樂理(筆試)、演奏唱腔、曲牌(曲目自選)、樂器副修、綜合技能(曲牌抽取、知識問答、模唱、試奏)
身份證、準考證、自帶樂器
戲曲表演(木偶表演)
形象氣質考察(包括自我介紹)、聲樂(歌曲或戲曲唱腔)、表演(自備單人小品一段,劇目、主題、角色不限)、形體(舞蹈或戲曲身段展示)、木偶特長展示(時長不超三分鐘,非必考科目)
身份證、準考證、自備音樂、服裝和道具
戲曲表演(傳統戲曲服裝、化妝技術)(原舞美技師)
戲曲劇目、行當及表演常識(特長展示)、色譜檢測、色彩常識提問,戲曲舞臺用品常識(筆試)、素描
身份證、準考證
曲藝表演(評書)
誦說類書目一段(考生自備)、形體組合(戲曲表演、舞蹈片段、武術表演或廣播操,考生自備)、才藝展示、故事復述、身段模仿
身份證、準考證
曲藝表演(鼓曲)
歌曲、鼓曲唱段或器樂演奏(考生自備)、形體組合(戲曲表演、舞蹈片段、武術表演或廣播操,考生自備)、才藝展示、唱段學唱、身段模仿
身份證、準考證
音樂表演(器樂演奏)
演奏作品2首(十分鐘以內)、視唱練耳、樂理知識
身份證、準考證、自帶樂器(除鋼琴外)
音樂表演(聲樂演唱)
演唱作品2首(十分鐘以內)、視唱練耳、樂理知識
身份證、準考證
鋼琴調律
演奏或演唱樂曲1首(曲目自選,限時8分鐘),加試科目(演奏可加試聲樂,演唱可加試器樂,加試樂曲1首,限時5分鐘),音樂綜合素質測試(樂理、視唱練耳口試)
身份證、準考證
舞蹈表演(中國舞)
古典舞基訓(考生穿體操服)、舞蹈模仿、舞蹈作品、即興表演
身份證、準考證、自備表演道具和伴奏
戲劇影視表演
面試、形象氣質考察(自我展示環節,包括自我介紹、臺詞、聲樂、形體、表演)、臺詞(完成指定散文或戲劇獨白)、形體(舞蹈模仿)、表演(1-3人即興完成主考老師給出的命題)
身份證、準考證
七、成績認定和錄取原則
1、考生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學院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2、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依據文化過線,按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綜合考慮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3、錄取時在專業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的考生。
4、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5、錄取時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6、錄取時體檢標準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7、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學院高職擴招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在學院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報北京教育考試院審核,經審核同意后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8、錄取期間,學院招生辦公室將隨時與考生進行電話聯系、確認,考生應保證隨時能夠接聽電話,以免影響錄取工作。
八、相關說明
1、學費標準:12000元/學年(戲曲表演專業免學費),住宿費:750元/學年。
2、學院實行獎、助學金制度。對德、智、體各方面表現優秀的學生,按照學院有關規定可獲得學院頒發的獎學金。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以根據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向銀行申請助學貸款。
3、學生按規定修完教學計劃的全部課程,經考核成績合格,頒發經教育部進行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更多內容,請查看 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招生網 專題
更多招生簡章,請查看“招生簡章”頻道
更多高校,請查看“院校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