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額分配招生錄取安排在提前招生錄取之后,統一招生錄取之前進行。按照優質高中名額分配計劃、市級統籌計劃、校額到校計劃和初中校分配各類名額數,依據考生招生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擇優錄取。如遇招生考試總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現役軍人子女和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優先錄取,然后依次以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三個單科成績仍相同,則按隨機號從小到大的順序錄取。
已被名額分配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統一招生錄取,其填報的統一招生志愿自動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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