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甘肅畜牧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在省招委會及招辦的領導下堅持實施陽光招生,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2、錄取工作堅持文化課統考成績為主,公平競爭、公正錄取、分數優先、志愿優先的原則,依據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錄取名單經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后,由甘肅畜牧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打印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公章,直接將錄取通知書郵寄給考生。
3、考生收到通知書后,憑通知書到市(縣、區)招生辦領取紙質檔案,辦理戶籍遷移等手續。
4、凡按國家任務招收的高職生,根據教育部和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在畢業時頒發甘肅畜牧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專科畢業證,中專生頒發省教育廳驗印的中專畢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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