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被山西管理職業(yè)學院錄取后,憑《錄取通知書》《準考證》到縣(市、區(qū))招辦領取本人高考紙質(zhì)檔案,由考生本人在正式入學時直接交錄取院校。對口升學的考生為電子檔,不需要提取。根據(jù)教育部和公安部[2009]9號文件規(guī)定,從2000年起,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通知書只需加蓋錄取院校公章,不再加蓋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錄取專用章。新生可持錄取通知書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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