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體育職業技術學院新生錄取原則——
(一)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和自治區招生辦的補充規定及實施細則。
(二)在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輿論的監督,杜絕徇私舞弊等腐敗行為。
(三)在招生工作中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
(四)我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批次招生計劃的120%。
(五)凡符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工作規定的加分條件的考生,我校在錄取時均按規定執行。
(六)優先錄取獲得自治區級(含自治區級)以上獎勵的進檔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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