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已學過“計算機應用基礎”且考試成績合格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或“計算機應用技術”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實踐考核部分);取得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c語言程序設計(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免考“高級語言程序設計”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上機考試兩部分);取得計算機等級考試pc技術(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免考“微型計算機及其接口技術”和“微型計算機原理及應用”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上機考試兩部分)。取得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計算機應用基礎”模塊合格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
⑤各類物理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免考“物理(工)”課程;理工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已學過“普通物理”、“大學物理”、“物理”等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可免考“物理(工)”課程。
(3)專業基礎課及專業課的免考:
①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第二學歷或本科,可免考與原專業課程名稱相同、要求相當或比原專業要求較低的課程。
②各類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專業、各類高校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專業,可免考與原專業課程名稱相同、要求相當、或比原專業要求較低的課程。
③獲得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模塊證書者,可免考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課程。
④取得公共關系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者可免考“公共關系學”課程;取得市場營銷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者可免考“市場營銷學”課程等,其他類似問題仿此處理。
(4)免考手續。考生在考籍變動期間向市自考辦提出申請,并附有關證明材料(準考證、畢業證原件、原畢業專業學習成績原件或加蓋當地人事檔案部門印章的復印材料)。免考手續每年辦理兩次,課程免考批準后,有關證明材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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