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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學博士課程研修班招生簡章

日期:2013年03月05日

                


易學博士課程研修班招生簡章
【課程背景】
《周易》為群經之首,是我國現存最古老的文化經典,是中華文化重要的源頭活水,是中華民族精神和智慧的集中體現,易學思想是中國傳統思想文化的主潮、主旋律,對中國傳統文化發展的影響至深至遠。《周易》生生不息、與時俱進的創新理念,海納百川的包容姿態,剛健有為的進取精神等等,都已融入中華民族的人文心理和價值觀念,成為中華民族精神的重要構成因素。
管理的變革是一種哲學思維的轉變,變革時代需要新的哲學精神,企業家在經過了EMBA、MBA、DBA等西方管理理論與管理模式的洗禮后,更迫切需要從哲學的視角重新審視傳統經營方式、競爭手段和發展管理模式。中國哲學的最高境界是“天人合一”。 《易經》作為中國傳統哲學與文化之源,蘊含了豐富的自然哲學與辯證哲學元素,孕育了“不易、變易、簡易”的辯證思維,熔鑄了的天人合一的整體和諧觀念,并逐漸發展成一套體現東方智慧的管理哲學。
北京師范大學具有易學研究的悠久傳統和良好氛圍,魯迅、李大釗、楊樹達、錢玄同、于省吾、侯外廬、白壽彝、啟功、張岱年等鴻儒碩學,或在此執鞭講壇,或在此研讀深思,在易學研究領域厚積而薄發。 北京師范大學以全新的教育方式,融合西方哲學理念與東方管理智慧,全面解讀易學文化,揭示易學精髓與哲學思維,提高領導者的哲學素養,特開設“易學博士課程班”。
 
【課程特色】
  系統了解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儒、釋、道哲學思維,重點認識易學在中國本土文化中的地位與價值。
  易學文化中的象、數、理、占四要素內容緊密結合,創新性將易理教學與實踐易術完美整合,進而實現大易者的重道善器。

【招生對象】

  具有碩士研究生、研修生、進修生、課程研修班學歷或學位,3年以上管理經驗,對東方管理哲學、中國傳統文化特別是易學文化和管理哲學感興趣的社會各界人士(具有MBA、MPA、MPM或EMBA教育背景者優先)。
 
【主要課程設置】
課程名稱:《易學文化概論》
授課內容:《易經》基本知識、構成與基本體例;《易傳》(文言、系辭、說卦、雜卦等)的體例與思想;關于周易的認識與價值;儒家易與道家易的產生與主要觀點。 課程名稱:《易經原文解讀》
授課大綱:由《乾》《坤》門戶卦至下經未濟卦,詳解《周易》六十四卦卦辭、三百八十六爻辭的意思,以達到對周易原文的理解,從而感受易文化天人合一的意境。
課程名稱:《易學發展史》
授課大綱:系統講授易學前史、先秦易學發展特點;兩漢象數易主要發展特點及術數流派;魏晉玄學易學發展特點及風水流派分析;宋明理學易學發展特點;當代易學發展現狀。 課程名稱: 《易傳解讀》
授課大綱:詳解易傳“十翼”《系辭》《文言》《說卦傳》《雜卦傳》《序卦傳》《象傳》《彖傳》,易學由卜筮文化上升為理性文化的哲學易理。
課程名稱:《象數易學》
授課大綱:自漢代易學分為象數派與義理派。詳解“象數”范疇的多層次內涵,象數易發展史,象數派源流論,以及各歷史時代的和“象數學”演變的歷史過程,分析了取象、取數與符號模型的象數學方法。揭示象數易在中國傳統文化的地位。 課程名稱:《堪輿易學》
授課大綱:易學風水與建筑環境選址; 堪輿術基本概念及易學相關術語;研究風水學說的方法論原則;風水沖煞的現實意義;象數義理與風水文化;易學理念與城鄉建設規劃;北京城選址與建筑風水.取數與符號模型的象數學方法等。
課程名稱:《儒家易學》
授課大綱:先秦儒學:儒家的創始期(孔子、孟荀)的主要思想; 漢代儒學的發展及重要人物觀點;宋明儒學為儒家的成熟期,典型學術觀點及社會影響。儒學在中國哲學中的地位與影響及當代儒學觀。
  課程名稱:《佛家易學》
授課大綱:中國佛學的主流與支流; 禪宗思想; 佛教心性論:以慧思為代表,兼與王陽明心性論的比較;龍樹中觀學;僧肇思想;天臺宗的實相論與性具說;華嚴宗的性起說與法界論
 
課程名稱: 《易學哲學》
授課大綱:啟人慧思的學問,哲學是古老而常新的學問:求道之學,道意味著有方向的運動,人要解決的正是自己從何處來,向何處去的問題;時代需要思想,思想聚焦哲學。如何學好哲學:從勤于思考到善于思考。 課程名稱:《道家哲學》
授課大綱:道教的緣起與歷史演變、道教的實踐方式、價值體系及現代化轉型; 氣化三清的復雜內涵、內外丹的符號系統及指稱的對象;道教在價值關懷與實踐方式的特殊性、社會化宗教的性質。
課程名稱:《宗教哲學》
授課大綱:宗教哲學指用哲學觀點解釋一切宗教的學說。主要研究宗教的本質和規范,宗教世界觀與人生觀和道德的關系,宗教語言和宗教的象征意義等。文藝復興時期的宗教改革后逐漸產生。宗教哲學大多以人本主義的、進論論的、社會學的宗教觀為準繩。新康德主義、新黑格爾主義和唯意志論也從不同方面對宗教哲學作出解釋。 《結業論文》歷年備選題目摘要:
1、 易學文化在企業文化管理中的應用;
2、 《周易》古經中的人文智慧;
3、 易學文化在建筑環境規劃中的應用;
4、《周易》象數與古代科學;
6、結合自身工作的領域談下學習易經的感悟與收獲,題目自擬。

【教學安排】
學    制:2年半,共開設是11門主干課程。
上課方式:每兩個月集中授課三天(周五、周六、周日)
上課地點:北京師范大學

【頒發證書
1、參加全部課程學習修滿規定的學分者按要求提交研修結業論文,由北京師范大學哲學與社會學學院頒發《北京師范大學博士課程研修班結業證書》和《北京師范大學博士課程研修班畢業證書》。
2、符合在職申請博士學位條件者,通過審查,可向研究生院推薦考試,申請哲學博士學位。(見附件一)

【報名程序】
1、報名資料:填寫《報名申請表》,并附有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各2份),近期藍底免冠彩色照片1寸、2寸各兩張以特快專遞方式送發至北京師范大學國際學術交流中心京師大廈6樓9609室,郵編:100875。
2、審核:學校收到報名材料后對學員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向學員發出《錄取通知書》。
3、交費:學員收到《錄取通知書》后,將學費58000元轉賬至北京師范大學賬戶,并把匯款底單傳真至招生辦,傳真010-58803828。
戶名:北京師范大學   
開戶行:中國銀行北京文慧園支行
賬號:340256015272
注明用途:哲學與社會學學院易學博士研修班學費+姓名
(學費在入學注冊時一次交清,開課一個月后一律不退費)
4、報到:學員應按《錄取通知書》時間準時報到,報到時持本人身份證原件辦理正式入學手續。報到時交納報名費500元。

【聯系方式】
電話:010-58803829   13436846158 蓋老師
傳真:010-58803828 
網址:http://www.bnubs.cn
地址:北京師范大學京師大廈6層9609室(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
       
【部分師資】

各門課均由博士生導師或具有同等資格的教授、研究員任教和指導論文。 擬聘請授課的部分師資簡介(排名不分先后):
鄭萬耕:北京師范大學教授,中國國際易學研究院學術委員,研究方向:易學哲學。
譚德貴: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博士研究員,主要從事周易與中國傳統文化關系的研究。
韓增祿:北京建筑工程學院教授。主要從事科學技術哲學(自然辯證法)、易學與建筑文化方面的教學和研究。
周桂鈿: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哲學史學會副會長,研究方向:秦漢哲學、中國傳統哲學
溫金玉:中國人民大學佛教與宗教學理論研究所教授,哲學系、宗教學系教授,研究方向:佛教哲學
郝萬山:北京中醫藥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中醫與養生
劉孝廷:北京師范大學教授,研究方向:科學技術學、科學與宗教
李景林: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孔子研究會副會長,研究方向:儒家哲學。
張曙光: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生存哲學、國學。
李祥俊: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儒家哲學、宋代哲學、現當代中國哲學
張奇偉: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儒家哲學、中國哲學與中國文化
劉成紀: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中西美學比較、中國美學史、當代審美文化。
房  兵:國防大學教授,軍事學博士,研究方向:軍事學、孫子兵法
強  昱: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韓國西漢大學客座研究員,中國道教學院客座教授,研究方向:道家道教哲學、佛教華嚴學、陸王心學。
徐文明: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禪學、佛教哲學、中國佛教史
張百春: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宗教學,東正教。
蕭 放: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民俗學、民族文化。

北京師范大學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博士學位
實施辦法
(1999年6月29日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通過,2012年1月4日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以及《北京師范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的相關規定,為多渠道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我校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且滿足以下條件的學科、專業,均有權開展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博士學位工作:
(一)該專業已有兩屆博士研究生畢業;
(二)制定出該專業接受申請博士學位的考試科目;
(三)配備負責此項工作的管理人員。
第三條 凡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學術水平或專門技術水平已達到博士學位授予標準的人員(以下簡稱同等學力人員),均可按此辦法向我校申請博士學位。
第四條   向同等學力人員授予博士學位,必須嚴格堅持標準,控制人數,保證質量。
 
第二章   博士學位的申請與授予
 
第五條 申請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申請人必須已獲得碩士學位,并在獲得碩士學位后在申請學位的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請人應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領域中做出突出成績,須同時滿足如下要求:
1.申請人獲碩士學位后應在國內外高水平學術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學術論文,其中,社會科學類學科申請人須在我校規定的A類或B類期刊至少發表4篇論文,自然科學類學科申請人須至少發表4篇SCI論文。
2.申請人的科研成果須獲得國家級、省部級獎勵或社會科技獎勵(經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審批備案),個人排序前3名。
第六條 申請人應提交的材料
申請人應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每年4月、10月兩次接受申請)向學位辦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一)最后學歷證明、碩士學位證書及碩士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二)工作證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擬申請博士學位的學位論文和論文摘要各5份,論文需用中文撰寫,并附中文和英文摘要(尚未完成博士學位論文撰寫工作的,可暫緩提交申請學位的論文,但須提交個人科研計劃)。
申請人所提交的博士學位論文必須是本人在工作實踐中獨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如屬于同他人合作完成,則必須對其中屬于本人獨立完成的部分進行整理,形成獨立的博士學位論文,并附其他合作人簽署的書面說明材料及其他輔證材料。此外申請人還應提供同行專家對其學位論文的學術評價、鑒定材料或成果應用部門的意見,供評審論文時參考。
(四)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及科研成果獲獎的證明材料。其中,公開發表的A類期刊論文或SCI論文須提交檢索證明。
(五)申請人所在單位向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提供的有關申請人的簡歷、學歷、學位、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成績、科研成果、業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水平等方面情況的推薦信(加印密封)。
(六)我校兩位具有正高級專業職務博士生指導教師的推薦書(加印密封),推薦人須充分了解申請人的學術成就、科研表現及所提交論文的實際工作過程。
第七條 同等學力水平認定
由學位辦公室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對通過資格審查的,相關培養單位及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組織專家組(不少于三位教授,其中至少有一位博士生指導教師,不包括推薦人),對申請人的同等學力水平進行認定。
重點從以下三個方面審查確認申請人是否具備博士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水平:
(一)申請人完成本職工作,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等方面做出的成績。
(二)申請人的專業理論基礎、知識結構及水平。
(三)申請人的學位論文水平。
對第(二)項專業基礎、知識結構水平的認定,須采取閉卷考試形式。通過資格初審的申請人,自審查通過之日起兩年內,按我校相應學科專業制定的同等學力申請博士學位的考試科目,通過相應科目的考試。考試成績合格者,進入完善或撰寫學位論文階段。考試不合格者,本次申請無效,我校在三年內不再受理其申請。
申請人也可在此期間申請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相關專業年度博士生招生考試,以此替代相關的博士學位課程考試。
對于在科學研究或專門技術上有重要的著作、發明、發現或發展者,經有關專家推薦,研究生院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課程考試。
對學位論文水平的認定可與上述(一)、(二)項分開進行。
對已經完成撰寫并提交了學位論文初稿的,應由專家小組就所提交學位論文是否達到博士學位論文標準,做出明確認定。特別要注意審查其學位論文是否屬于個人獨立完成,是否具有創新性,是否達到博士學位論文的基本標準。如認為達到基本標準,需由培養單位指定本學科的一位博士生指導教師,指導其進一步完善學位論文。
對尚未完成論文撰寫的申請人,可先對其進行上述(一)、(二)項內容的認定。如認定申請人符合基本要求,可批準其進入學位論文撰寫階段,由培養單位指定本學科的一位博士生指導教師擔任指導工作,指導其確定學位論文選題和開展相關研究工作。申請人的推薦人不能擔任指導教師。
申請人須自通過專業科目考試一年內,提交博士學位論文初稿,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組織專家組按上述要求對其進行博士學位論文水平認定。
申請人須同時通過上述三項水平認定,方能取得正式申請博士學位資格。
第八條 論文評閱
(一)由學位辦公室聘請5名專家作為學位論文評閱人,其中,校外專家不少于2人。論文評閱人須具有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責任心強、學風正派、學術造詣較深。申請人的推薦人不能聘為論文評閱人。
(二)學位論文應在論文答辯日前三個月,由學位辦公室按匿名評審方式直接送達論文評閱人。評閱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請人,評閱意見須密封傳遞。
(二)評閱人應根據相關要求對論文是否達到博士學位水平進行認真、細致的評閱,指出論文的不足之處與修改意見,并明確說明是否同意進行論文答辯。
(三)5名評閱人中五分之四(含)以上同意答辯的,可進入答辯程序,否則,不予組織答辯,本次申請無效。
  第九條 論文答辯
(一)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
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不少于七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導師,二人是我校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兩位論文評閱人。申請人的導師、推薦人不能聘為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
培養單位須在論文答辯日期一個月前,將學位論文送達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
(二)論文答辯
論文答辯委員會根據答辯情況,就是否建議授予博士學位作出決議。決議采取不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決議經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后,報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論文答辯會應公開舉行,提前公布論文答辯時間,注意吸收碩士、博士研究生參加,答辯會須作詳細紀錄。
(三)論文答辯未通過,本次申請無效。論文答辯未通過,但論文答辯委員會建議修改論文再重新答辯者,可在半年后至二年內重新申請答辯,重新答辯仍未通過或逾期未答辯者,本次申請無效。
第十條  學位授予
申請人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后,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其學術水平進行審議,并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就是否建議授予博士學位進行表決。表決通過者,報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學位評定委員會依據《北京師范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的相關規定,對是否授予該申請人博士學位進行表決。若全體委員半數以上同意,則授予該申請人博士學位,否則,不授學位,本次申請無效。
授予博士學位人員的姓名及其博士論文題目等應及時向社會及申請人所在單位公布。同等學力人員獲得博士學位,表明其學術能力已達到博士學位水平,但不涉及學歷。
申請人不得以同一篇論文同時向兩個及以上學位授予單位提出學位申請。如申請人以同一篇(含內容相同或相近)論文同時向兩個及以上學位授予單位提出申請,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申請資格,已經授予學位的,可予以撤銷。
 
第三章   組織和管理
第十一條 學位評定委員會及分委員會應嚴格按照相關程序審批授予同等學力人員博士學位。學位辦公室及相關培養單位負責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課程考試、論文評閱、論文答辯等項工作,應配備相關管理人員處理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向同等學力人員頒發博士學位證書以及向有關單位送交博士學位論文,均執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相關規定,博士學位證書須按規定單獨編號。
第十三條 建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擋案管理制度。同等學力人員資格審核表、博士學位申請表,學位課程成績單,學位論文及答辯材料等均按相關要求存檔。
第十四條 建立健全質量保證與監督體系,對授予同等學力人員博士學位工作進行自我檢查評估,自覺接受國家和社會監督,堅決抵制不正之風。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與本辦法不符的相關規定,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學位辦公室負責解釋。
 
發表論文的核心期刊規定如下:
序號 刊    名 期刊類別 學科分類 備        注
1 中國社會科學 A 社會科學總論  
2 SSCI A   社會科學引文索引(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收錄的論文
3 A&HCI A   藝術與人文科學引文索引(Arts &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收錄的論文
4 新華文摘 B 社會科學總論  
5 法學研究 B 法學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6 管理世界 B 管理學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7 教育研究 B 教育學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8 經濟研究 B 經濟學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9 考古學報 B 考古學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10 歷史研究 B 歷史學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11 馬克思主義研究 B 馬克思主義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12 民族研究 B 民族學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13 社會學研究 B 社會學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14 統計研究 B 統計學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15 中國圖書館學報 B 圖書、情報與檔案學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16 外國文學評論 B 外國文學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17 心理學報 B 心理學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18 新聞與傳播研究 B 新聞與傳播學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19 外語教學與研究 B 語言學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20 語言文字應用 B 語言學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21 哲學研究 B 哲學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22 政治學研究 B 政治學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23 文學評論 B 中國文學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24 文藝研究 B 中國文學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25 中國語文 B 中國文學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26 世界宗教研究 B 宗教學 國內22種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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