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條錄取基本原則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和“德智體全面考核、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九條錄取規則
1.學校嚴格按生源。ㄊ小⒆灾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招生政策、錄取批次進行錄取。
2.民族班(少數民族本科計劃)是國家對少數民族考生照顧政的體現。招生對象原則上為重慶市內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的高考成績按國家政策可優惠至二本分數線下40分。學校在招生時依據考生分數由高到低進行錄取,直到招生計劃完成
3.對進檔考生,學校按照專業志愿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時,對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錄取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予以退檔。
4.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錄取時要參考相關單科成績。
5.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必須按生源。ㄊ小⒆灾螀^)有關規定參加專業統考和文化考試。我校設有藝術類專業考試考點的。ㄊ、自治區)考生,還須參加我校在該省(市、自治區)組織的專業考試。對符合條件的進檔考生,依據學校藝術招生簡章的規定和考生的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條獎貸助學金及貧困生資助
1.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一等助學金4000元/年,二等助學金3000元/年,三等助學金2000元/年。
2.師范專業基本獎學金:生均300元/年。
3.優秀學生等級獎學金:一等獎1200元/年;二等獎700元/年;三等獎400元/年;學習優秀獎200元/年。另設有學生科技創新獎、學生先進個人獎等單項獎學金。
4.旅游管理專業設有總額10萬元的“華富獎助學金”。
5.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和各種困難補助,當年入學的新生,可在已經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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