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對象及錄取原則
第九條 招生對象:凡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參加2012年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應、往屆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職學校畢業生,均可填報高考志愿報考我院。
第十條 錄取原則:遵行德、智、體全面衡量,公平競爭,公正選才的原則錄取考生。錄取批次為高職專科第二階段。
1、遵循德、智、體全面衡量,公平競爭,公正選擇才的原則錄取考生。
2、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進校后公共外語為英語。
3、各專業原則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體檢要求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5、報考城市軌道交通車輛專業(駕駛方向)和軌道運營管理的考生,要求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無肢體殘缺、精神疾病、心臟病、高血壓、肝病及傳染病等。雙眼裸視E表1.0以上(只限于駕駛方向),男生身高1.70m以上,女生身高1.60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勻稱。
6、報考志愿處理辦法: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7、尊重考生的志愿,若考生所填第一專業志愿錄取滿額時,則考慮考生的第二專業志愿,以此類推,適當調整。
更多高考招生簡章,請關注高考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