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錄取規則及體檢要求:
1.按教育部要求及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規定,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依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制定的招生錄取政策和確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投檔考生進行德、智、體等綜合素質全面審核,擇優錄取。
2.學院在第一志愿不滿額的情況下按志愿順序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原則上按總分、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無分數級差。如專業計劃滿額在相近專業調配。
4.對加降分投擋后達到我院在該省(市、區)調檔線的考生,錄取時按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政策執行。
5.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無加試科目,不限考生所學外語語種,進校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6.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7.藝術(美術)類考生專業和文化成績分別達到各生源省控制分數線,原則上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要求必須以綜合成績進行錄取的,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八條收費標準
1.學費:我院嚴格按重慶市教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確定收費標準。文理科各專業6000-10000元/年·生之間,其中:藝術設計10000元/年·生(詳細情況可上網查詢)。
2.住宿費:收費標準為1000元/年·生(最終按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九條獎助學金
我院在校生可享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院還專為貧困學生設立了“貧困學生獎助學基金”,為成績優異的學生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為新生報到開放“綠色通道”,為在校學生提供校內外勤工儉學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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