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招生范圍、專業、計劃和對象
第七條:招生范圍:重慶、四川、甘肅、新疆、貴州、云南6個省市自治區。
第八條:學院下設建筑工程、電子電氣工程、應用外語、工商管理四個教學系,工程造價、計算機網絡技術、應用英語、旅游管理等50余個專業及方向。
第九條:學院計劃為國家統招計劃,由重慶市教育委員會根據教育部規定下達;2012年我院在全國6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專科計劃總數1100人。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各省市自治區招辦指定的招生計劃公布專刊或我院2012年招生簡章。
第四章錄取
第十條:重慶民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錄取工作繼續實施高考“陽光工程”,嚴格執行“六公開、六不準”的規定,做到招生信息公開透明,高招過程公平公正;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各省市的招生錄取相關規章制度,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和“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一條:錄取規則:
1、我院嚴格按各省市自治區招辦規定的錄取辦法和錄取批次錄取。
2.、我院按照志愿優先和分數優先相結合的原則錄取。
3、填報我院志愿,如所報專業已錄取滿額,填報有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我院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
4、凡報考我院的符合國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降分)條件、經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批準投檔的考生,我院對考生的加分(降分)予以認可,并擇優錄取。
5、我院各專業均不限制男女比例。
6、我院各專業錄取時,除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外,其他專業均不限制外語語種。
7、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專業均要求:五官端正、無畸形殘缺、無口吃、無重聽,原則上男生身高1.6米以上、女生身高1.5米以上。
8、報考我院的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要求。
9、錄取時原則上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分。
10、學院錄取考生結果的公布渠道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辦,考生亦可在我院網站中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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