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全國統考) | ||
一、學校全稱 | 上海醫藥高等專科學校 | |
二、就讀校址 | 校本部: 上海 市 浦東新 區 周祝公 路 279 號 | |
三、層次 |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其要求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 |
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語種不限,入學后教學語種為英語。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 |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并作特別強調: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第二條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條列出的任何一眼視力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者(或一耳全聾);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學校均不予錄取。 | |
九、錄取規則 | 1、我校以考生統一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2、上海市考生按1:1.05比例投檔,外省市考生按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比例投檔。 3、學校依據考生考試總分成績的順序,參考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遇同分者,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先后順序優先錄取。如所填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則根據考生所填是否愿意調劑:如不愿意,則退檔;如愿意,則調劑至投檔不足的專業。 4、護理(中美合作)專業英語口試成績需達到C級及以上。 | |
十、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高職教育:每生每學年7500元(滬價行[2000]120號)。中外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15000元(滬價費[2004]30號、滬教委財[2005]34號)。 |
住宿費 標準 | 每生每學年1000元,5~6人/間(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 |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醫藥高等專科學校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 |
十二、聯系電話 | 上海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021-33755206、33755214、33755215 | |
十三、投訴監督電話 | 上海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紀監審辦公室:021-33755321 | |
十四、網址 | www.sihs.cn | |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學校學年獎學金等。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六、其他須知 | 具體見學校招生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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